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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
发布日期:2021/03/29 15:16:00已浏览:

( 学生科 报道 ) 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,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。为保护学生视力,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,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职生,我校早在2015年就开始对学生手机实施管控,从在每个教室安装手机袋,学生上课时放进去,下课时可以拿;2018年开始,学生手机实现一周收发制,学校在各年级办统一配备手机柜,集中保管;根据教育部(20213号文件《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我校实际,进一步强化手机管理,学校特制定如下手机管理规定:

1、有限带入校园。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,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。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,须经学生家长同意、书面提出申请,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,禁止带入课堂。遵守学校手机使用规定的,在校园内按要求使用手机。

2. 学生在任何考试中,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,成绩计为零分,收缴手机至学期末归还。

3.未及时上交学校统一保管的学生手机,如有丢失,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4.学生手机实行每周收发制度。即每周日晚由班主任负责收取并登记,下周六晚前发放给学生。

5. 教师或教官,在校园内发现学生在规定时间之外使用手机,名单交年级办,由班主任代为收取保管。写检讨书不少于300字后找班主任或年级办领取。若第一次没收,则保管至月假;第二次没收,则保管至学期末;第三次,则保管至毕业。(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)。

6.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、粗野的态度,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,视情节轻重,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,同时作出停课处理,由家长带回家教育,停课期间按旷课论处,旷课达一定课时,则给予相应纪律处分,直到开除。

7.手机管理纳入班级特别管理,每发现一名学生违规使用手机,扣当月班级量化0.1分;如恶意顶撞,拒不配合的,另给予相应处分。

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,解释权属学生科。


学生科

2021年3月2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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